第30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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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几次战争。打吴三桂及其孙子吴世璠,一定花了极多的钱。三次亲征噶尔丹,与用兵西藏,也开销了不少。

康熙年间,每年经常费的支出共有多少,史无明文。我们仅知道,在乾隆三十一年,是三千八百六十五万两以上。这个数目,并未包括直接支付兵士与旗人的粮食,与每年八十万两左右的河工维持费。换句话说,中央的岁出,超过四千万两。

康熙比乾隆俭省得多,但无论怎样也得花上银子四千万两左右。日本的历史家稻叶君山,说他每年应该有四百万两左右的不敷之数。他在位六十一年,加起来岂不是要负债到两万万四千四百万两吗?

然而事实上他不仅不负债,反而存了不少积蓄。在康熙四十八年的时候,他已经存得五千多万两。

在康熙十八年的时候,他卖官鬻爵,卖了三年也不过卖得两百多万两银子。(出钱的人,可以不经考试而列为秀才,称为“监生”;也可以取得当“知县”的资格,称为“捐班”,知县是官委的县长。)

康熙另有一个财源:铸钱。顺治元年(祟祯三十七年),多尔衮便已在北京用铜铸钱。每一个铜钱,用三分红铜、七分白铜,重量合为库秤一钱,称为一文。顺治二年,把重量提高到一钱二分;顺治八年,提高到一钱二分五厘;其后又提高到一钱四分。每一百个铜钱,规定等于银子一两。政府发薪饷与收丁粮,一律以“银三钱七”搭配。

康熙元年,鳌拜等人除了把已有的“顺治通宝”钱照旧行使外,发行新的“康熙通宝”钱。元年以后,每年均加铸若干“卯”。一卯是一万二千串,每串是一千文(等于一两银子左右)。

倘若康熙年间每年铸钱的数量和顺治元年一样:三十六卯,那末,政府等于多了四十三万二千两银子的岁收,除了铜料与工资,也可以略为弥补岁入不足之数。

此外,康熙还有“意外”的收入。鳌拜、蔡毓荣等人犯了罪被“抄家”,抄出来的财产很可观。吴三桂在云南也替康熙留下极多的金银财宝。

因此之故,康熙才能够常常对老百姓施恩,把遭受水灾、旱灾与兵祸的地方,免税或减税。他也常常一笔勾消老百姓若干年来的欠税,小予追收,据张鹏翮估计,从康熙元年到四十八年为止,前后所免、所减的丁粮(沿称“钱粮”),共达一万万两以上。康熙而且“轮免”了天下丁粮一次:从康熙五十年到五十二年,在这三年每年免掉全国三分之一省区的丁粮。(他生平羡慕汉文帝之曾经普免天下赋税,颇想在历史上也留一个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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