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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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处治。”

年方十四岁的顺治皇帝,觉得济尔哈朗等人所奏颇有理由,便下旨削去多尔衮的追尊之号(成宗义皇帝);把他的牌位与他的生母乌拉纳喇氏的牌位,搬出太庙;不许多尔衮的过房儿子多尔博(多铎所生)袭封为和硕睿亲王,把多尔衮的财产全部充公。同时,把他的所有亲信,除了苏克萨哈等三人之外,一律治罪。于是,刚林、祈充格、谭泰、巩阿岱、锡翰、罗什博尔惠等也一概处死。范文程被革职留任。可怜的是谭泰,他曾经补告多尔衮一状,却讨不到好。

《细说清朝》三三、顺治年少有为

福临在多尔衮死后,于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亲政。当时他年纪才十四岁,不懂得什么。朝中的大小事务,暂时有元老济尔哈朗及理政三王(尼堪、满达海、博洛)主持。范文程、洪承畴,在“内阁”替他批阅奏疏,发布旨令。地方的军政事务,也有若干在今日早已被人忘掉姓名的总督、巡抚分别负责。例如,江南江西(两江)的总督马国柱,河南的巡抚吴景道等。

济尔哈朗的为人,比多尔衮忠厚,仅仅提拔了儿子济度为定远大将军,统率军队,到福建对郑成功作战。

理政三王之中的满达海与博洛,均在顺治九年(1652年)去世。死了七年以后,他们被人告发,曾经私取多尔衮的遗产。顺冶把他们的亲王爵位削去,把他们的嗣子常阿岱与齐克新降为贝勒。尼堪一度因曾经隐瞒阿济格私藏兵器,被顺治降为郡王,但不久便恢复了亲王位置,仍旧理政,后来又受任为定远大将军,对李定国作战,于顺治九年十一月在湖南衡州郊外,遇伏阵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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