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签了义绝书(3 / 3)
就休了你。”
听到这话,江伯娘心中再愤恨,也只能低下头同意。
最终,在公堂之上,江家人在义绝书上签了字,代表和苏暮清一家四口再无瓜葛。
这一事结束,接下来就是吴招娣伤人一事。
还没等县令发问,清醒过来的吴招娣说道:“求大人做主,判民妇和江家二子江明贵义绝。”
站在台下的苏暮清有些诧异吴招娣会这样说。
在大晟朝,夫妻的离婚制度可分为三种:休妻、和离、义绝。
如果犯了七出过错,是会被丈夫休妻。
而吴招娣犯了最严重的七出过错中的‘与他人有染’。
吴招娣本该被休弃或者沉塘的,却选择求江家人原谅,而江家人也存在私心,便留下吴招娣。
和离是双方都同意的。
最后义绝是由官府强制性判离,家庭暴力属于其中一种。
可如今吴招娣的情况很复杂,先做错的是她……
江伯娘一听到这个,本就填胸的怒气瞬间爆发出来,炮语连珠言语犀利:“你个不要脸的贱货!
“你对不起俺家二贵,跟别的男人有染,俺们原谅你,你就该烧高香了!
“现在一副哭哭啼啼状,就好似俺家二鬼欺负你一样,你还要不要脸?
“俺跟你说,除非你死,否则你休想离开——”
砰!
吴招娣脑袋一沉,整个人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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