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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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个人也守着这个条件。保护迷林是外国人的好职业。但是大家约定:只负替地主抵抗妖国的人。遇到双方都有外国人保护的时候,双方便谁也不准侵犯谁;有不守这个条件的,便由双方的保护人商议惩罚地主或为首的人。这样,既能避免外国人与外国人因妖国人的事而起争执,又能使保护人的地位优越,不致受了妖国人的利用。

为保护人设想这是不错的办法。从妖国人看呢?我不由的代蓝蓝们抱不平了。可是继而一想:妖人们甘心忍受这个,甘心不自强,甘心请求外人打自己家的人。又是谁的过错呢?有同等的豪横气的才能彼此重视,妖国人根本失了人味。难怪他们受别人这样的戏弄。我为这件事心中不痛快了好几天。

往回说:蓝蓝受了罚,又郑重其事的上了妖头,一点羞愧的神气没有,倒好似他自己战胜了似的。他只向我说,假如我不愿要那两包迷叶——他知道我不大喜欢吃它——他情愿出二十个国魂买回去。我准知道这包迷叶至少也值三百国魂,可是我没说卖,也没说不卖,我只是不屑于理他,我连哼一声也没哼。

太阳平西了,我们终于看见了妖城。

第十一章 妖城见闻

一眼看见妖城,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形成了一句话:这个文明快要灭绝!我并不晓得妖国文明的一切;在迷林所得的那点经验只足以引起我的好奇心,使我要看个水落石出,我心目中的妖国文明决不是个惨剧的穿插与布景;我是希望看清一个文明的底蕴,从而多得一些对人生的经验。文明与民族是可以灭绝的,我们地球上人类史中的记载也不都是玫瑰色的。读历史设若能使我们落泪,那么,眼前摆着一片要断气的文明,是何等伤心的事!

将快死去的人还有个回光返照,将快寿终的文明不必是全无喧嚣热闹的。一个文明的灭绝是比一个人的死亡更不自觉的;好似是创造之程已把那毁灭的手指按在文明的头上,好的——就是将死的国中总也有几个好人罢——坏的,全要同归于尽。那几个好的人也许觉出呼吸的紧促,也许已经预备好了绝命书,但是,这几个人的悲吟与那自促死亡的哀乐比起来,好似几个残蝉反抗着狂猛的秋风。

妖国是热闹的,在这热闹景象中我看见那毁灭的手指,似乎将要剥尽人们的皮肉,使这妖城成个白骨的堆积场。

啊!妖城真热闹!城的构造,在我的经验中,是世上最简单的。无所谓街衢,因为除了一列一眼看不到边的房屋,其余的全是街——或者应当说是空场。看见兵营便可以想象到妖城了:极大的一片空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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