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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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蓝蓝跑出两丈多远去。他不能打死我,枪在他手中还不如一根草棍在外国人手里;他要的是“我”,不是手枪。

折中的办法:我每天早晨吃一片迷叶,“一片,只是那么一小块宝贝,为是去毒气,”蓝蓝——请我把手枪带起去,又和我面对面的坐下——伸着一个短手指说。他供给我一顿晚饭。饮水是个困难问题。

我建议:每天我去到河里洗个澡,同时带回一罐水来。他不认可。为什么天天跑那么远去洗澡,不聪明的事,况且还拿着罐子?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的吃迷叶?

“有福不会享”,我知道他一定要说这个,可是他并没说出口来。况且——这才是他的真意——他还得陪着我。我不用他陪着;他怕我偷跑了,这是他所最关切的。其实我真打算逃跑,他陪着我也不是没用吗?我就这么问他,他的嘴居然闭上了十来分钟,我以为我是把他吓死过去了。

“你不用陪着我,我决定不跑,我起誓!”我说。他轻轻摇了摇头:“小孩子才起誓玩呢!”

我急了,这是脸对脸的污辱我。我揪住了他头上的细毛,这是第一次我要用武力;他并没想到,不然他早会跑出老远的去了。他实在没想到,因为他说的是实话。他牺牲了些细毛,也许带着一小块头皮。

他捂着脑袋逃了出去,哀怨的向我说明:在妖人历史上,起誓是通行的,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起完誓不算的太多,于是除了闹着玩的时候,大家也就不再起誓;信用虽然不能算是坏事,可是从实利上看是不方便的,这种改革是显然的进步,蓝蓝一边摸着头皮一边并非不高兴的讲。因为根本是不应当遵守的,所以小孩子玩耍时起誓最有趣味,这是事实。

“你有信用与否,不关我的事,我的誓到底还是誓!”我很强硬的说:“我决不偷跑,我什么时候要离开你,我自然直接告诉你。”

第 3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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