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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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界漂流记 作者:治在必得

第 3 章

蓝蓝——这是我的妖人朋友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作诗。把一些好听的名词堆在一处,不用有任何简单的思想,便可以成一首妖诗。譬如说“宝贝叶,宝贝花,宝贝山,宝贝蓝,宝贝肚子。”……这是蓝蓝的“读史有感”。妖人有历史,两万多年的文明。

会讲话了,我明白过来一切。

蓝蓝是妖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大地主,因为他有一大片迷树,迷叶是妖人食物的食物。他为什么养着我,与这迷叶大有关系。

据他说,(他拿出几块历史来作证——书都是石头做的,二尺见方半寸来厚一块,每块上有十来个极复杂的字——)五百年前,他们是种地收粮,不懂什么叫迷叶。忽然有个外国人把它带到妖国来。最初只有上等人吃得起,后来他们把迷树也搬运了来,于是大家全吃入了瘾。不到五十年的工夫,不吃它的人是例外了。吃迷叶是多么舒服,多么省事的;可是有一样,吃了之后虽然精神焕发,可是手脚不爱动,于是种地的不种了,作工的不作了,大家闲散起来。政府下了令:禁止再吃迷叶。下令的第一天午时,皇后瘾得打了皇帝三个嘴巴子——蓝蓝搬开一块历史——皇帝也瘾得直落泪。当天下午又下了令:定迷叶为“国食”。

“在妖史上没有比这件事再光荣再仁慈的”蓝蓝说。

自从迷叶定为国食以后的四百多年,妖国文明的进展比以前加速了好几倍。吃了迷叶不喜肉体的劳动,自然可以多作些精神事业。诗艺,举个例说,比以前进步多了;两万年来的诗人,没有一个用过“宝贝肚子”的。

可是,这并不是说政治上与社会上便没有了纷争。在三百年前,迷树的种植是普遍的。可是人们越吃越懒,慢慢的连树也懒得种了。又恰巧遇上一年大水(——蓝蓝的灰脸似乎有点发白,原来妖人最怕水——)把树林冲去了很多。没有别的东西吃,妖人是可以忍着的;没有迷叶,可不能再懒了。到处起了抢劫。抢案太多了,于是政府又下了最合人道的命令:抢迷叶吃者无罪。这三百年来是抢劫的时代;并不是坏事,抢劫是最足以表现个人自由的,而自由又是妖人自有史以来的最高理想。

(按:妖语中的“自由”,并不与中国话中的相同。妖人所谓自由者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男男授受不亲即由此而来,一个自由人是不许别人接触他的,彼此见面不握手或互吻,而是把头向后扭一扭表示敬意。)

“那么,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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