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饭吃】(2 / 4)
一口饭卡在喉咙管,苏乐差点没呛死。过了好半响,终于平复了气息,满天通红,也不只咳的还是怎地。
“什么小情郎,什么闹别扭,统统都没有。吃饭吃饭。”挥着筷子,不再接话,心底却不是滋味。
前几日任先生的表妹宋姑娘走了,临走时却在镇上的茶楼和自己偶遇。其实是不是真的偶遇……苏乐苦笑了一下,怕是大家心底都清楚。
宋姑娘说:“其实他,喜欢你。”
喜欢……?苏乐不明白了。那个他,是谁,是任先生吗?
“但他,不能喜欢你。”
苏乐更不迷糊了。那时候她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有时候很讨厌那些学富五车的人,因为他们说的话,自己压不懂。
“他家族世代为官,只因他讨厌官场上那些尔虞我诈,所以才会到这清净的地方教书。可他终究是要回去的,毕竟,那里才是他的家。”
小小的桃花坞只是一个驿站,休息够了,便要起身离开。住在这里的人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而那些过路人,无论留多久,一年,两年或者数年,时间到了,便会离开。
……
“岂尔不思?畏子不敢。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嗯?小丫头,你还会念诗?”老头儿有些惊讶地看着苏乐:“这还是《诗经》哟。”
听得老头唤,苏乐猛地回过神,小声道:“我听别人念得,觉得挺好听,便记下来。”
“呵呵,这可是你念给你小情郎听得?这怨气,可是直冲云霄啊。”老头儿对着小儿女之间的纠葛甚感兴趣。
“没有没有。”苏乐摆摆手:“你吃完了吗,吃完了我就收拾碗筷啦。”
“哎,女娃娃家脸皮薄咯。”老头儿也不追问,摇着扇子自顾自地踱步去了。
……
苏乐擦着桌子,又想到了宋凝君说的话:
“这世上许多事不是仅仅喜欢便能行,不要一意孤行,为你好,也为他好。”
那天在茶楼,她与自己谈了许久。送凝君虽没言明,但那意思摆在那里——高门望族,自己这只小麻雀不可能飞上枝头变凤凰,还是早早断了念想为妙。
但当宋凝君告诉她,原来任先生也喜欢自己的时候,那一刻,苏乐觉得自己的心底也有些小小的雀跃。
手里的抹布不自觉握紧了三分,只是此时心口有一种钝钝的痛。她和他之间,始终离得太远了。宋凝君的确没错,这世上许多事,不是靠喜欢就行的。她喜欢了他那么久,执着了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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