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4 / 5)
美的肌,给人强健却不莽的视觉享受;晶莹的汗珠混合着淡淡的酒气成了一种特别的气味,说不上好闻但是却能清晰地感受到男躯体散发出的热力;认真时候坚毅的表情和执拗的坚持带着一丝丝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孩子气,矛盾却可爱。他站在纯欣赏的角度觉得卞毅确实有被人称为‘卞帅’的本钱。
他的周围还从未遇到过如卞毅这般特别的人。
平日里打扮的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面对客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手段是一套连着一套,虚与委蛇觥筹交错,交际应酬的手法层出不穷屡试不爽,总是能把上头交代下来的难缠客户收拾的妥妥帖帖,光看外表绝对是位成功的管理人士,颇有经理派头。可是私底下这人却豪爽大度,对待下属就像对待自己家的兄弟般自然和善,还颇有点自以为是的幽默感,偶尔的自恋也不会让人心生厌恶,很讨人喜欢。
他的喜恶分明,对待他看得起的人从来不会吝啬小气,对付他看不上的人却斤斤计较决不妥协。不怕伪君子就怕真小人,卞毅从不掩饰他是个小人,所以唐斯从一开始对他就是欣赏多过憎恶。
他对人好从来都不会掺假,对人坏也绝不会掩藏。直率但是不愚笨,坦白可是不直白,明白立场晓得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何种场合说些什么话,他都能处理的尽善尽美,这是经过社会上无数的爬滚打才能积累下的经验。
卞毅的身上有种社会人的复杂和学生气般的单纯,两种突兀的气质偏偏成了他独有的魅力所在,不可否认,唐斯被他的这种矛盾慢慢地吸引着,越陷越深。
见多了是非纷扰,卞毅能给他一种安稳的感觉,即使他大大咧咧,即使他没心没肺,也是让人安心的。
比起华服豪宅包裹下苍白无色的人,唐斯就觉得生活要过的像卞毅一般才叫做有滋有味。
他是羡慕他的,真的。能活得潇洒自在的人不多,卞毅却是其中一个。
挂了电话奔回来,卞毅迎上的就是唐斯一双流光溢彩的眼睛,刺目的阳光下他的瞳仁好似被光线渲染了一般,透着琥珀似地光泽,只是这么负手而立淡淡一笑,立于闹市静静等待他的姿势,就让他的口猛烈的砰然跳动,一种让他头皮发麻的征兆惊得他浑身一哆嗦。
狼狈的移开与唐斯对视的双眼,卞毅望向某个方向,有些涩然不自在的说道:
“那什么,呃,我带你去吃好东西去,离这儿不远,我们走着去吧。”
现在已经不想计较是不是好吃的东西了,唐斯觉得此刻哪怕是给他一个白胖大馒头都是难得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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