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2 / 5)
的某一夜,我独自在天台吹风喝酒,突然看到有一颗极亮的星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月亮移动。
“金星冲月!”我不由地脱口而出,模糊觉得这种天文现象的出现好像对我白家家传的武学有什麽影响,可喝得晕晕忽忽的脑袋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我便觉得身上好热,体内的内力不受我控制地疯狂运转起来。眼看我就是如父辈一样,暴体而亡的下场,突然天上星芒大盛,笼罩了我的全身,我只觉得全身骨头如散了架般一阵巨痛,“啊”地一声大叫後,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我就没了所有的记忆,而且莫名来到了几百年前的白山黑水间,成了一名土匪头子。阴差阳错间,我给自己起名白匪,娶了妻妾,还认识了一个长相酷似林珑的宫主。
想到这,我突然起身下炕,几步来到衣柜前,从最下面翻出了那条我来时穿在身上牛仔裤,从裤包里小心地摸出了一枚钻戒。
就是它,我就是拿着它想向林珑求婚的。林珑死後,我依然每天把它带在身上,睹物思人,甚至跟着我来到了古代。
我怔怔地把戒指放在眼前,油灯的光芒虽不甚亮,反射到钻石上仍荡漾开一圈圈耀眼的光。
我呆呆地看着,直至灯油燃尽,屋里陷入一片漆黑。
我举起戒指,低了头,吻上那枚钻石。一滴眼泪,静悄悄地落下来,落到钻戒上,落到地面上,消失不见?
<% end if %>
☆、白匪41
第四十一章
我这次走火入魔来势汹汹,看似凶险,实际上对身体的影响并不大,只有数根筋脉受损,我醒来後调息了几天也就恢复了个七七八八的了。可是,肉体的创伤容易修复,心灵的却是难了。
在恢复记忆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沈浸在悲伤里难以自拔。每当想起林珑,心总会碎成一片一片,痛如刀绞。我又恢复了在现代林珑意外逝去後的坏习惯,每夜喝得烂醉,连功也顾不上练了。
这天晚上,我又抱着酒瓮跃上了房顶。最近,我着实发现房顶是个喝酒的好地方。坐得高望得远不说,轻易也不会被人打扰。
我一手枕着头半躺在屋顶上,另一只手抓着酒瓮将苦涩的白酒直接往嘴里倒着。忽然眼睛一花,我面前已多了个人。
“珑儿”我痴痴地伸出手,对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呢喃着。可是,很快地我就想起了这是那个没有林珑的时空,而就算是那个林珑曾经生活过的时空,她也已经成为了过去式。我颓然地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