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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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小不语貌似也没什么好睡像,仙豆更是越来越不怕拖把喜欢直接睡在他身上。

于是就变成了现在的局面,每天早晨我们三人一猴会睡出不同的姿态来,而且好死不死的还能可以看出是一个很规整的中国字。今天是‘木’字,昨天是‘不’字,前天是‘个’字,大前天是‘水’字,大大前天……(请自行想象四个人,姑且豆子也算一人,可以组合成的字体)

我从最初的害羞,到现在已经麻木了。然后每天睁开眼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天睡成了什么字?这也算是成了我们旅途之中的一件趣事吧!

习惯果然是一种很可怕的东东,每天睁开眼,不是枕着他的胳膊,就是抱着他的大腿,要不就是枕在他胸口或者肚子上,已经习以为常了。如果硬是逞强睡枕头,还会弄的落枕痛得我哇啦哇啦。于是我就这么堕落了……堕落了……堕落了……(好大的回音啊!)人形靠枕,人形暖炉,人形棉被-_-|||……

拖把,其实是一个面冷心软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他的软不是指别的,你也别指望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会心软。所谓的软,其实是指他小小的体贴。我枕着他睡了那么久,他都没有抱怨过。甚至每天我不醒来,他都不会挪动。我不起身,他也绝不会先行起身。这可不可以理解成,我对于他来说是特别的呢?!

呵呵……真叫人感动啊!从女性角度来看,这样的体贴与温柔真的很叫人心动啊!我想我可能、大概、也许、有点儿喜欢他了吧!前提是,他这么对我究竟是兄弟之情,还是断袖之癖啊?!

最棒的事情就是他教会了我骑马,说白了也是和他赌气。因为他总嘲笑我娘娘腔,还说连马都不会骑的人,还想闯江湖?!就冲着他这句话,不蒸馒头争口气,说什么也要学会啊!怎么也不能辱没了天才啊!

事实证明,仇千雪的身体加我的高度领悟力,学骑马那就是小菜一碟啦!只不过这后遗症折腾的我够呛,腰酸背痛腿抽筋,全身的骨头都在抗议我的非人虐待。慢慢来吧!反正也没有人说大侠一定要天天骑马,所以我又向老马学习了赶马车。嘿嘿!除了半吊子医术外,这可是我学会的第一个生活技能了。骑马太自虐了,所以我决定到了洛阳之后买辆马车,以后的路途就可以自己赶车了。

省钱又便利,不用担心出现小说里的状况。什么马夫是奸细啊!趁我麻痹大意或者受伤的时候袭击我啦!或者下毒下药暗算我啦!或者关键时候卷行李而逃啦!这样子的麻烦就会省掉了,而且去到某个地方,想留就留想走就走。被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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