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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外的药田,与药农、下人住一起,他除了一天三顿奶外,吃食上比药农差多了,什么米糠、面絮、玉米,就差吃树皮啃草根了。

可想而知,整天混迹在药田里,洛一达被调教着种药、锄草、驱虫,吃食还这么差,常有药农见他累得倒在药田大树下呼呼大睡,平日醒着就跟饿死鬼投胎,把粗粮吃得稀里哗啦,量仅限于果腹,多余的没有。

因此,洛一达从小就学会了珍惜粮食。

时长有药农把白面馒头偷出来塞给他,那就是他的节日了,好在药田上下对此都达成了默契,无论谁偷东西给他吃,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洛天来田里巡视发现了,挨揍的可是洛一达。

“我好几年没吃这种粗粮饭了,现在闻着香味,记起了药田的日子,嘿嘿,真香!”洛一达夹了一筷子麦小芽做的松茸和鸡蛋,闻味儿就芳香扑鼻,吃起来松茸爽口软糯,鸡蛋喷香有味,果然是下饭的好菜。

洛一达的吃相斯文雅致,饭菜入口后咀嚼时嘴唇紧闭,只在两颊处微动,而且碗筷从没发出碰撞的声音,就显得麦小芽姐弟仨像饿死鬼投胎,哧溜哧溜全是大快朵颐的声音。

“一达哥哥,你怎么吃饭比小姑娘还秀气呀?”麦小溪突然鼓着小腮帮说。

洛一达咳咳了两声,“可能大哥魔鬼训练太严苛了,嗯,我也觉得不过瘾!”说着动作大了些,故意发出哧溜哧溜的声音,融入到一双弟妹的节奏中。

可不,自从十岁那年被洛天接回洛府,亲爷爷对他的衣食住行、言行举止进行了严苛的训练,说要把他调教成上等人,他不服气,“我现在什么都能干,怎么就是下等人了?”

洛天阴郁的面庞荡漾了一下,像文人雅士生气那般,气氛诡异而严肃,“人当然分三六九等,下等人吃穿住全无讲究,出入酒会、宴会这样的高级场合,你想出尽洋相、丢洛家的脸么?”

洛一达呼呼生气,“那我不去就是了!谁稀罕!”上流社会的酒会、宴会,除了吃食饮料多些,就是一群涂脂抹粉的老太太、太太们互相阿谀奉承,进行一些无聊的游戏,比如跳交谊舞、打麻将,哼,在洛一达的心中,还不如除药草来得自由自在!

“你是洛家人,出席这些高档场合是你的责任!很多大事都是在杯盏之间谈成的,你必须给我学了!给你三天时间,没学会跳交谊舞,就别怪我动家法!”洛天向他解释一通未果,直接揪了教习老师,给了最后期限!

洛一达被训练得叫苦不迭,早知今日要回炉重塑,还不如在药田做个自由自在的药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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