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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走了,只是,这样放在室外的筐里,万一哭起来怎么办?
孟绍卿洗干净了过去,婴儿安安稳稳躺在竹筐里,大眼睛咕噜噜地看看天空白云屋檐,吮着自己的几个手指头,眼前被人影遮住了,仍旧不闹腾,轻轻张开嘴哈了一声。
这么小的孩子竟然不闹腾,也是奇闻了。
孟绍卿加重步子踏了一下地,避免屋里的人吓到,厨房的窗户就开了一条缝,露出刘雪头发湿透黏在额头的一张脸,小孟你起啦?稍等就能吃饭。
孟绍卿挑眉,这么早起来做饭?识时务到这等地步更少见了,也不客气,谢谢。
索性就在厨房门口的廊檐下坐等,无聊的时候用手指去戳戳那孩子仍旧不太胖仍旧嘟嘟的腮,被孩子的小嫩手一把握住,轻轻拽了拽,啧,力气还挺大。
刘雪捧着两个碗出来,厨房门开了一条缝,就有香味儿溜出来,她飞快地关上门,转脸看孟绍卿有些愁苦地被孩子攥住手指,愣了下,呼一口气,肉丝汤面,我手艺一般,凑活吃吧。
孟绍卿试了几次,终于拽出自己的手指,不吭声地接过碗,味道很不错。
刘雪快速吃了自己那一碗小的,够吗?面没有了,我还烙了一点儿饼。
末世走一遭,孟绍卿学会任何时候都不拒绝食物,等我喝完了看看肚子里还有没有空。
刘雪就微微弯了眼睛,这后生看着跟自己弟弟年纪差不多大,可是比那个混小子懂事多了,估么着他现在心情不差,就放慢了语气小心问,我能问问,你打算后面都怎么办吗?
孟绍卿喝一口面汤,虽然有些烫,但是从食道到胃里都舒服的很,他想好了可以顺路带这大姐一段,所以很是干脆地回答,我家在首都,所以我要回家的。打算一会儿出去收集点儿结实的替换衣服和食物,明后天出发。
刘雪回忆了自己学生时代的地理课,你是要从北边走吗?去首都先要走13号公路的吧?
没错,孟绍卿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挺撑的,有些可惜塞不下烙饼,不过没关系,还有下一顿,你昨天说你是大柳镇的吧?我来古城的路上,路过那里,就在13号公路路边,你如果想回家,我可以上路时候带着你。不过,外面的丧尸你见了吧?真遇到的事儿的时候,我是顾不得你的,我家里也有亲人等我回去,你能不能坚持下去需要自己努力。
孟绍卿并不介意多一个同路的人,尤其是这个人目前看十分明白事儿,并不会增添自己的麻烦,在丧尸遍地的末世,有一个同伴是很难得的。
但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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