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集 利益交换(5 / 6)
嫁给李明吧。反正是个男人就行了。脱了衣服,谁还不是一样的?李家说了,嫁过去,李家愿意为你做很多事。第一件事,给你在广州买套房,永久算你的个人财产。六十多万元呀。第二件事让老妈转正,成为财政局或其他单位的正式职工。第三,当教师收入低,工作辛苦,风险大。如果你想改行,也行,龙德县的工作,你想要的,李家想法设法给你办好。第四,嫁过去后,给你十万元彩礼,算你的永久私产。那可是10年的工资收入呀。闺女。”
一晚醒来,萧文的咳嗽呕吐更厉害了。一点东西也吃一下,更要命的是又睡不着,萧文苗条的身材更廋了,连站的力气也没有了。
一周后,痛苦不堪的萧文,万般无奈,只好在痛苦中叫吴梅请来了李方、李明及李明的母亲梁采玲,丢给他们一张协议:
一、萧文同意嫁给李明。婚礼三十天内在新八仙酒楼举行。规模不少于100桌。
二、要在龙德县城买一套160平方的大房作新房。结婚后,李明、萧文与公公婆婆分开住。李明与萧文分房睡。李明不得骚乱萧文。不得强迫萧文同房。李明另找女人,萧文不干涉。萧文另找男人,李家不得干涉。
三、三个月内兑现在广州买套房的诺言。该房永久算萧文的个人财产。至少得二房。地点要在广州的老城区,如海珠、越秀、荔湾、天河一带。如果不在老城区买,就得是大面积的。
四、六个月内让吴梅转正,成为财政局或其他单位的正式职工,干部编制。
五、六个月内,让萧文改行。单位是县财政局、税务局或县委组织部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质量监督局等收入高的单位。
六、结婚时给十万元彩礼,算萧文的永久私产。不得干涉萧文的使用情况。
李方看到后,皱了皱眉,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
李家的人走了,吴梅数落萧文,你也太贪心了。还大房子,还分开住,还要进财政局?萧文漫不经心地说:“现在是改革开放时期,邓爷爷要大家步子要迈得大一些,胆子要大一些,他们这些当官的,什么不敢做,什么做不到?况且又不是他李家的钱,还不是那些企业出的钱”
看到这协议,梁采玲忧心忡忡,一路上敢怒不敢言,一回到家则对老头子李方说:“又是钱,又是房的,又是改行,哪有这么多钱啊?哪有那么强的关系?你是不是疯了?”梁采玲没想到,老头子一点也不紧张,亲了一下老婆说:“亲爱的老婆,这你就不明白了,我花那么大的气力,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