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1 / 3)
随意随心 作者:绘陵
第 28 章
然後,楚哲云也来了。他身边挂著一个女人,一个脸上有著幸福笑容的美丽女人。我看著这对璧人走近……
嗨!鑫,她是我的女友。他说完,她便佯装不依的撒娇起来,看上去更加娇艳了……
我笑了:真好!我也想要一个这麽漂亮的女朋友喔。大家都笑了起来,老胡什至走过来把我当小孩子一般的调侃我。
这一晚和以往不同,是凌风载我回家的。一路上,我们还嘻嘻哈哈的。闹了一阵子,我问他:你试过恋爱吗?
这要看你所谓的恋爱是什麽了。
恋爱不就是恋爱麽?
这个嘛……若果恋爱指的相爱,那我还没试过。
即是说,你试过一个人的恋爱了?
不用说的那麽好听,不就是暗恋而已,每个人总会有一两次的。
暗恋?为什麽你不去争取,让它变成相恋?
……怎麽说呢?他的眼神变的飘渺,像是自言自语的说:是爱的不够吧。而且那种爱……虽然想独占他保护他,但又不值得为此而作出改变……加上,他语气变的锐利: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事,一起要做的事太多了。若是朋友的话,还可以;若是恋人的话,就承担不起其中的沉重。
太多事?那不是更好了?二人的羁绊更深,更牢固了,不是吗?
他沉默了一会,再开口又变回他平时像风一般的样子:羁绊深的,不一定是情人关系。像你和箫炎,在我看来,羁绊深的无人可比,但你们也只是朋友而已。比起爱情,说不定友情才是一个男人一生所求的。
我默然想著他的话。凌风一向都比同龄的人成熟,这不单只我,他的气质比楚哲云的更成熟。真要说的话,他的气势可以和纵横商场数十年的箫爸爸相比。而现在他说的话,和箫爸爸说的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爱情和友情……说不定我和楚哲云一直维持友情才是明智的做法。
大学的生活也过的七七八八了,有一件事我觉得很不值,就是为什麽因为我有哮喘就不让我入伍?反正它又不常发作。真可惜。书上都这麽说,通常男人真正的友情都是在当兵时发展出来的。虽然我已经有火火这个好朋友了,但多一些也不坏。真是可惜啊。
……所以,你在这里签名吧。回过神来,便听到楚哲云这麽说。
我签了,问:这是什麽啊?
这应该在签字之前问吧?
我打一个呵欠,软软的趴在草绿色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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