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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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救下的是新上任的洛阳太守王自清,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他收留了我,于是,无处可去的我,便跟着王自清一家人去了洛阳。

我不记得我叫什么名字,王太守便给我取了个新的名字,叫做王阿福。

他说我是个好人,他希望好人能够得到幸福,所以,叫我阿福。

我不知道我会干什么,只能是帮王太守一家人赶赶马车,挑挑行李,他们说我是恩人,不让我干那些粗活,但是闲着,又实在无聊。

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其实不记得以前的事情,并没有多大痛苦,只是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我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有时候我在梦里,总是能看到一张温柔的面孔,醒了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甚至都没记住梦里面那人张什么样子,只是发现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跟随王太守一家人来到洛阳,这里很繁华,王太守一家人对我很好,我在王家找了个护院的活。王太守说,我是恩人,不用干活的,可是,我不喜欢以恩人自居,我手脚都还好,能自己养活自己。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王太守为小姐请了个先生。这一点我觉得王太守比别的父亲英明,女儿家不应该只会绣花做饭,也要读书识字。

可是,他请的那个教书先生却是个庸才,不讲什么孔孟之道,也不讲四书五经,只是给小姐讲“女子无才便是德!”还说什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没别的意图,只是不想这种庸人坑了我家小姐,便上前去和这位老先生讨论起《论语》来。

庸才就是庸才,才与我抬了几句嘴,便气的吹胡子瞪眼,接不下去了。

刚好这个时候,王太守从远处经过,看见了此时的情景,便上前来问我:“阿福,你读过书?”

“可能读过吧!”我只能这样说,因为我什么事都忘了。

王太守看着我,微笑着点了点头,后来,他便调我做了账房先生,外加小姐的教书师傅。看得出来,王太守很器重我,他总是暗示,想将他的女儿许配与我。

王太守的女儿叫做王玉雪,十四岁,人如其名,如雪般玲珑,如玉般温柔。若在过两年,想必,定会让提亲的踏破门坎,若一生能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如果不是那个人的出现,我的一生将娇妻美眷,前途无量。那个人的出现,真不知道是上天眷顾我,还是上天看我做虐太多,让他来惩罚我。

第 119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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