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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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是不是得罪过他?”沈岭皱着眉,“要防万一,不能心慈手软,找个什么法子,弄作病死或意外,总归不难吧?”

杨寄反而劝解道:“那是个傻子,蛮可怜的,留他一命吧。估计回建邺,也就是撇在掖庭哪间破屋子里,潦倒地混口饭活着罢了。万一在我手上死掉了,谁为这条跟我扯稀糊,我哪里扯得过那帮子鬼?”

沈岭本也没有把握,便也不再多说,和杨寄一道回领军的府衙看望自己妹妹。

沈沅烧了一桌子热乎乎的菜,给丈夫践行。沈岭看妹妹眼圈上、鼻尖上掩不住的粉红色,知道她心里的担忧,少不得一边用酒菜,一边故意说些宽心话:“好了。平叛是一大功,妹夫日后有升发的希望,妹妹可不要拖他后腿。”

杨寄也应和着:“嗯嗯,先弄个诰命,封妻荫子,多么荣耀!阿圆,你看看,选我当女婿选对了吧?秣陵县里,哪个女郎有这样的福气?”

沈沅食无滋味地吃了几口,搁下筷子直视沈岭:“二兄,好听话你别说了,阿末会骄傲,可不是好事。你有啥嘱托的,倒是现在说一说。”她近前,给沈岭斟了满满一杯酒,两只圆滚滚的大眼睛似乎看得穿他一样。

沈岭一时默然,好一会儿才对沈沅道:“妹子,把你日常用的帕子给我一块。”

沈沅不知他要做什么,反正一块帕子也不稀罕,便从袖笼里取了递过去。沈岭张开一看,是一方淡青色的麻纱帕子,大概用了千百回了,原本粗粝的麻纱用得细软如丝,沈沅不谙女工,帕子上不镶不绣,素净整洁。沈岭颇为称意,从书房取了笔,掭了墨,写了八个字:“飓风过岗,伏草惟存。”然后递给杨寄。

杨寄伸着头看着,问道:“二兄这句子的意思,是让我到建邺后夹着尾巴做人?”

沈岭点点头:“不错,学会对那些达官贵人低头认下。”

杨寄笑道:“这我最擅长了,我本来也没啥傲气。”

沈岭看了看他,杨寄并没有察觉,这些年、这些事的磨洗,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秣陵小赌棍的气质了,举手投足间的风范,愣是有种王气在。但是沈岭也是百姓家出来的,知道不对劲,也不知道如何指导杨寄去改,只能摇摇头说:“还不够。”他见杨寄伸手来拿帕子,反倒藏到身后。

沈岭对沈沅说:“拿你的桂花头油来借我一用。”

沈沅奇道:“好好的,要我的头油做什么?”

沈岭看看杨寄,对沈沅解释:“他在荆州打仗时,特特冒险去集市上买了一瓶桂花头油,说是想念你想得不行,聊用味道解解相思之苦。我想,帕子上洒些,不仅解他的相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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