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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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就多了一个枪眼。

一股记忆涌上心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叶枭,是一名特殊部门的军人,被派到非洲执行任务。

而他的任务就是伪装成雇佣兵,打探一些消息,还有执行一些不方便国家出面的任务。

现在的情况容不得叶枭多想,找到掩体之后,抬起枪就是一个三连射还击,当初当兵的时候,叶枭可是他们侦察连的枪王,如果不是因为一次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不小心受伤,留下了无法根治的伤病,影响身体机能,恐怕叶枭就不仅仅是侦察连的枪王了,那就是在更高一级的特种部队都能闯出名号的存在。

现在这具身体也是经过非常专业的军事训练的。

“卧槽,什么破枪。”

三连射之后,叶枭就发现不对,作为曾经的枪王,侦察连的头号射手,他对枪的熟悉程度可能都已经超越了熟悉自己,手里这支枪,刚打完三发子弹他就发现不对。

“这枪膛线都快磨平了,还有,这特么谁校的枪?”

看着手里都已经能进博物馆的ak-47叶枭怒骂到。

“boss,知足吧,这是咱们公司最好的枪了。”

威廉晃了晃自己手里的枪,看的叶枭一阵恶寒的同时,也不好意思的红了脸,叶枭当了6年兵,18岁走出学校就进入了部队,你要说军事训练,军事技能那没的说,但是让他当一个雇佣兵公司的小老板,的确有点强人所难了,就这两把老古董,还是叶枭凭借自己对枪的了解,在一堆废铁中找零件拼装出来的呢。

威廉手里的枪也是世界名枪之一,在二战的时候也是叱咤风云的存在,传说中的莫辛纳甘步枪,就是上甘岭战役中,张桃芳老英雄用的武器,张老英雄曾经用这把枪狙杀了214名敌军,一战成名,成为让敌军胆寒的存在。

枪是好枪,放在博物馆一定有很大的收藏价值,但是问题是,一看这就是现代战争啊,从枪声就能分辨出敌人和友军用的全是自动武器,唯独叶枭和威廉两人用了两把老古董,这两把老古董在现代的战场上比烧火棍强不了多少。

“boss,还有1个半小时,咱们的任务就结束了,五千美刀啊,足够咱俩换两身好的行头了”

威廉舔着嘴唇兴奋的说道,在他看来,拉风的行头比命都重要。

“先想想怎么活下来吧!”

“敌人狙击手已经出现了,不出意外,一会可能还有炮火覆盖,我说的不是四零火,是那种大口径榴弹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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