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猪蹄子(2 / 3)
是他的话,都不用我来检查。”
初语的助手可是一乔万中挑一选出来的,不仅效率高,而且绝对细心。每次他在的时候,初语只需要操心怎么写。检查这种事,她也很久没做了。
“我现在就改……”
憋着最后一股倔强,沈伦振顽强的坐了下来。他的背影看起来似乎萧条了许多,等到他把所有的错别字都改了之后,只觉得浑身都脱了一层力。
“现在,可以了吗?”沈伦振发誓,他这辈子都没这么无奈过。想他名校毕业,独自创业,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而来。没想到,竟然栽在了打字上面。
好在,这次初语看过之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掏出了手机,认真道:“手机里还录了有,我们继续吧。”
沈伦振:……
整个上午,两人都在书房勤勤恳恳的码字。在把所有的录音都转化成文字之后,初语又来了灵感。于是沈伦振只得在初语的口述下,默默打字。而且,为了不打断初语老师的灵感,从他来了之后,到现在连口水都没敢去喝……
好不容易,到了吃饭的时候,初语也总算是停了下来。
张妈过来叫两人去吃饭,当看到满桌子的家常菜时,沈伦振只觉得这一上午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而初语似乎也意识到了他的辛苦,亲自给他盛了一碗汤,微笑道:“累了吧?先喝点汤。”
此时超额完成码字任务的初语,脸上洋溢着和善的笑容。同刚才在书房里那个冷言冷语的人,简直是天差地别。
沈伦振犹豫着接过这碗汤,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汤里似乎藏着些什么。不过他的嘴唇都已经开始泛干,此时也没法在意那么多。几口下去便将一碗汤给喝了个干干净净,这一次不用初语动手,他直接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张妈的手艺真好。”
喝完汤之后,沈伦振只觉得空虚的胃总算是得到了慰藉。他是发自真心的称赞,这汤味道适宜,明明香味浓郁,入口却还带着清甜,实在是符合他的口味。
对于他的夸赞,张妈只是不好意思的笑笑,而初语却不以为然道:“张妈可是有厨师证的,手艺当然好。”
她从小便吃张妈做的饭长大,别的习惯没养成,嘴倒是挑剔得很。所以初语向来很少在外面吃饭,毕竟在她的眼里,寻常的饭店根本就达不到张妈的手艺。花钱买罪受这种事情,她可不喜欢做。
“小姐,喝点汤。”方才初语是用左手给沈伦振盛的汤,但是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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