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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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脸色微变,与毕可,她毕竟也是熟识的。“怎么会?”

“为了我,那石头滚向的本来是我,是他推开了我。那个傻瓜,为了朋友,竟然可以做到那个地步,傻瓜,傻瓜……”他俯在她肩头啜泣。

她拉他坐进沙发里,两个人紧密相拥。此刻,她明白自己说什么都是无关痛痒,只能用自己的体温传递温馨,想到她差点失去他,她一阵颤栗,更拼尽全力地搂住他。

“那山我们爬了快十年,没想到,有一天,它会吞噬掉我们当中一个人的生命。樱,毕可他全身是血,那本来应该是我啊……”

不,不。她摇头,手抚弄着他的浓密的黑发。

“樱,我和毕可、剑、平认识了十年,相交了十年,我们是朋友也是兄弟啊,我对他的感情,可以说一点也不会对大哥的感情少,樱,你明白,你明白的,是不是?”

是,她明白,这三年,他们男人的友谊,她看在眼里。

“可是,那个傻瓜,怎么可以那么残忍,他怎么可以推开我,替我受了那本来属于的一劫,那个笨蛋,那个笨蛋啊。”

可是,她感谢那个“傻瓜”,是他,留住了她所爱的人的生命。

“那个傻瓜,他甚至刚刚获得乔娜的爱情,一切,美好得尚未开始,都是因为我,因为我才……”

“诺梵,也许对他来说,这一切值得,他认为你值得他为你做一切事,所以,他做了。”

“值得吗?”他抬着哭得发红的大眼,近似茫然地望着她,“樱,我值得吗?”

她颔首,指尖轻轻拭去了他挂在睫上的一滴男儿泪。“所以,为了所有爱你的人,不要太折磨自己了。”

“所有爱我的人?”他眼内找回了焦距,“樱,你爱我,是不是?”

“当然。”她点头,“我不爱你,还能爱谁呢?”

“发生任何事,都不会离开我,是不是?”

“是。”她再点头,为他孩子气的模样心折。

“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我,是不是?”

“是。”

“樱,我的小女孩,我的樱花……”他的嘴堵上她的唇,辗转深吻,室内的阴郁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化不开的绸缪情愫。

“汉斯家族、原门食品联姻如联手,股坛势必再起风云。”坐在交易所的操作台前,咬着汉堡读到《纽约时报》财经版的头条时,起先,她是依然如之前读过的几百几各几万条新闻一般,并不以为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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