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蹊跷之案(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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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事,而且有很多故事。也对,她这能力要是没故事才奇怪。

“曹云,有个问题请教你。”云隐能偶尔回来,也是有原因的:“我一朋友有资产,自己有三家公司,几千万的身家。离异,今年36岁,现在和一位23岁的姑娘在恋爱。姑娘花钱有点厉害,我朋友经常给她打钱。我朋友不在乎这钱,我朋友担心姑娘在骗他的钱。”

曹云回答:“这很简单,告诉你朋友,汇款走整数,或者是无意义的数字。比如5200,1314520之类的金额都不行。按照一万,两万的汇。保留汇款记录,无论姑娘是不是骗钱,你朋友可以随时起诉姑娘还钱。”

云隐:“1314520……不行?”

曹云回答:“不行,这数字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赠与,拿不回来的。另外,你在无中生友吗?”

云隐忙道:“不是,确实是我朋友。”

曹云道:“你告诉你朋友,这一百多万是作为结婚彩礼的钱。然后拉上几个朋友作证,证明在汇款前,你朋友表达了结婚的意愿。”

“这是伪证。”司马提醒。

曹云问:“民事做伪证很严重吗?比一百多万严重吗?”

“三年以下。”

曹云道:“司马,你到这里几个月还没入门?伪证被抓后果就算三年吧,如果是一百万的话你愿意赌一赌吗?如果是一千万的话你愿意吗?犯罪是一种风险。”

司马回答:“我认为法律是一条高压线。”

“也许是吧……当我没。”曹云:“钓鱼去了。”

两人对法律的认识不同,曹云认为法律是风险,是成本。司马认为法律是高压线,绝对不能触碰。比如卖身是违法的,司马认为无论多少钱都不能卖,违法的事情不能做。曹云认为要看收益和风险,卖一次收益一百万,风险是拘留十五天,风险率低于1%,曹云对这样的犯法是持理解态度。

……

南湖垂钓!

“CEO?烈焰CEO是十人营最后一人?”超黑问。

曹云:“基本就是他了,何雨那边什么情况?”

超黑道:“何雨每天都会通过网络和母亲聊天,她提起过你和晚霞的案子。母亲追问的有点多,并且有针对你的进行追问。她解释和明的很详细。最后她母亲告诉她,做律师的没有几个是好东西,让她离你远一点。”

曹云:“哦。”

超黑:“不过我有意外发现,何雨可能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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