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念头要通达(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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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城市里长大。国民神曲《苦乐年华》又该怎么解释?不是女人就不该写出《女人花》和《一个怕黑的女人》?是不是非得等到李宗.盛那个年纪,才能写出《越过山丘》?五好少年写《假行僧》和《一无所有》。是不是也会让人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不去一趟台北的话,是不是《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就一辈子都不要出现了?

别闹了!

我爱写什么就写什么,我想拿出哪就拿出哪,谁爱质疑什么,就让他质疑去好了!

又能奈我何?

比如《送别》,不曲子,单纯歌词,这等凄冷哀婉的令,简直是令人黯然低徊的老境,怎么可能是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屁孩写出来的?

但是,我就写了,你能怎地?

抄袭么?那拜托你找一下,我抄了谁的?

代笔?那么有谁会那么傻,写出这样足可以一歌吃几十年、乃至有可能名流千古的作品了,居然送给别人,自己甘居幕后,不求名不求利?以李谦的出身和身家,又有什么资格可以让一个拥有这等才华的人甘愿送上自己的杰作?

即便这歌是抄袭或者代笔,那么其它的歌呢?那么多歌,李谦得费多大力气,找多少人才能代笔的过来?李谦手中所有的,可是一整个时代、长达三十年甚至更久、无数人心血凝聚、大浪淘沙选出来的精品中的精品!

所以……如果要有人能猜到我是穿越,那你就猜去好了!

所谓人红是非多,李谦知道,即便自己不出道歌,只做幕后,自己的名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可能并不会被广大歌迷关注,但哪怕是只凭借给廖辽的那几歌,就已经足够让自己在音乐圈内部声名鹊起了,某种程度上来,这也是在红。

要不然,华歌那边不会因为自己的加入,就心甘情愿废掉五行吾素那已经制作到一半的新专辑,而何润卿也犯不上为了要到自己的一作品就找到曹霑那里,还使出了讨人情债的方式?到底,这不就是红了么?

既然红了,是非肯定是免不了的!

十七岁的自己写出《送别》固然启人疑窦,写出《野花》、《执着》和《未了情》就合理了?搁在这个年纪,实话,连《让我们荡起双桨》都绝对算是越年龄的神作了!

谁都不傻,别管你将来有怎样花样百出的解释,人家该怀疑的还是会怀疑!

所以,干脆就不要管它,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想写哪歌,就写哪歌!

时间一长,我的作品就在这里,而且一接一,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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